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闻网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学校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及时反映学校、院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为学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新闻稿件采写、审核、报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稿件审核程序
1、稿件报送单位通讯员对稿件进行初审后报所在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审核后呈送党委宣传部部长审定,重要新闻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2、部门领导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通讯员上传稿件时要注明撰稿人和审核领导名单。
4、宣传部在新闻发稿时统一注明供稿单位、供稿人、核稿人(所在部门审核领导)姓名。
二、稿件采写和内容要求
1、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齐全,导语说明各项新闻要素,简洁明了.主体、背景部分要内容充实,信息丰富.文中涉及的数字、姓名、职务等应核实准确无误,提高稿件的有效信息含量。
2、新闻稿件语言简洁流畅,结构条理清晰,篇幅力求简短.
3、新闻稿件内容应主要报道学校或各单位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常规性的会议和活动类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4、各单位落实学校统一部署而开展的内容相同活动的新闻报道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的首篇报道,或由该项活动牵头部门、宣传部根据各单位稿件编发统稿。
5、新闻稿件撰写、报送要及时,报送不及时,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6、宣传部按照新闻稿件规范进行编辑审稿,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稿件并及时报送。
三、报送格式
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
上述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