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具体甄别要求如下:
一、申请原则及要求
自愿申请原则。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评定依据及原则
各学院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三、公示
各学院必须将甄别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系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间需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公示后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于9月23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