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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6年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6年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请人条件

1、   应往届参军入伍毕业生

2、   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

3、   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学生

二、 申请依据及原则

各系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进行宣传,申请人根据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接收材料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2016926日——2016930

接收地点:学生处办公室(教学楼1120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老师  023-88968681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生处

2016627

  • 附件【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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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88968651 传真:023-8896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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