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016年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请人条件
1、 应往届参军入伍毕业生
2、 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
3、 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学生
二、 申请依据及原则
各系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进行宣传,申请人根据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接收材料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
接收地点:学生处办公室(教学楼1120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老师 023-88968681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生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