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寒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各系:

寒假将至,为保障留宿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假期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特对2015-2016学年寒假学生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寒假学生留宿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留校原因,切实加强管理。

二、为便于安全管理,留宿的同学,经家长同意后必须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5-2016学年寒假留宿学生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寒假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各系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格式(附件3)汇总,于2015122416:00前将纸质档、电子档报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材料不齐、没有经过家长(如辅导员打电话与家长确认需在家长意见栏写清联系家长时间及相关情况,并由辅导员签字)、系批准的同学不予留宿。

三、学生处将根据学生公寓空床位等情况对各系批准的同学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并予以公布的同学寒假可留宿。

四、所有留宿学生纳入正常管理。离校请假在楼栋值班室办理,不得晚归、不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寒假留宿期间违规违纪按《学生学习指南》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系要加强对留宿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请各位同学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贵重物品(包括电脑、音响、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注意人身安全,注意防盗防火。

六、寒假留宿寝室由学生处统一安排。留宿时间:2016124日—2016223日。其他未办理留宿学生应在124日前离校。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5-2016学年寒假留宿学生申请表

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寒假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3.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5-2016学年寒假留宿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151218

上一条: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2015学年学生先进暨“百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期间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

关闭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401320)

电话:023-88968651 传真:023-8896865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