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校2014年就学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4年度入学的新生或2013级(大二)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
注:由于新用户注册需使用电子邮箱进行激活,因此无电子邮箱的用户请先申请一个有效电子邮箱。
《就学地国家助学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学生在线打印)
《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证明书》原件1份(网站下载模板,借款人不满18周岁才需提供)
借款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原件1份( 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借款人不满18周岁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