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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典型的通知

各系:

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学生典型的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处组织。各系推选上报1-2名学生典型,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出3名励志学生典型。再从3名学生中推选1名学生报送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委将遴选典型学生事迹材料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网上宣传,特别优秀典型材料将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二、评选对象

得到过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每个系根据受助学生人数,选拔上报学生1-2名。本次活动计划评选共3名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励志学生典型。

五、活动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29日,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

1.各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深入挖掘、认真选拔1-2名优秀受助学生典型。被推荐学生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纸版加盖系公章后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117办公室),电子版发到526391614@qq.com。联系电话:65172605。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5日,评选表彰

由学生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3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第三阶段:6月8日-6月20日,宣传并上报重庆市教委

学生处通过新闻网等各种渠道宣传获评的3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并将评选结果上报院领导,推选1名学生上报重庆市教委,市教委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励志典型的评选。最终获得全国励志典型的学生将在《中国青年报》上宣传,并获教育部表彰。

各系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

学生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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