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拓展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教学情况,将本学期第20教学周定为“实践教学周”。为明确“实践教学周”的要求,做好“实践教学周”教学安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一、实践时间
2016-2017-2学期第20教学周,即从2017年7月10日起,到2017年7月16日止,共1周。
二、实践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实践内容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各学院的实际情况,采用校外与校内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自主选择自由组合,鼓励跨年级(2015级和2016级)、跨专业组建实践团队。
2.2014级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前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讲解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中的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课题。
3.2015级、2016级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专业调研;实习基地实习;专业讲座;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教师和学生自主设计的综合实训;实习基地或校企合作开发的项目等实践教学项目。
四、实践要求
1.“实践教学周”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提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周”的积极性;周密安排,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践要求;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预案,保证“实践教学周”顺利进行。
2.2014级学生须在“实践教学周”内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课题,对于未参加“实践教学周”或未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课题的,可不予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3.2015级、2016级学生在“实践教学周”结束后,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附件1、2),于2017-2018-1学期开学时交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
4.教务处将在“实践教学周”期间,组织专门的教学检查。
五、资料提交
1.各学院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实践教学周”工作计划或方案(含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名单、实践计划、内容要求、安全预案等)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于2017年7月16日前将2014级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3.各学院在2017-2018-1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2015级、2016级实践报告成绩的评定和推优工作,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学生的成绩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学生的实践报告装袋后归档到各学院。
附件1:实践报告封面
附件2:实践报告内容参考格式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附件4:“实践教学周”成绩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