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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绿色通道”审批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xgxxgk发布时间:2019-09-03

 

(经201375日院务会通过)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校对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高等学校学费收缴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在籍普通本科生。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依法履行缴费法定义务的原则。

 

(二)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的原则。

 

(三)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三、申请绿色通道的条件

 

(一)首次申请绿色通道审批条件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2.无资助的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子女等;

 

4.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者;

 

5.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住宿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费的;

 

6.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

 

7.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帐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8.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二)再次申请绿色通道审批条件

 

1.学生已成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帐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2.学生本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因材料不合格未获批准,并可再次申请贷款缴纳本学年学费的;

 

3.依照上次申请中的还款计划,缴纳了部分费用的;

 

4.有突发事件导致不能按期完清费用的;

 

5.其它特殊原因需再次申请绿色通道审批的;

 

四、绿色通道审批的期限

 

绿色通道审批期限为15天、1个月、2个月、3个月,超过3个月,须重新进行申请审批。

 

五、绿色通道审批的程序

 

(一)符合绿色通道审批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开学报到后3天内或上次绿色通道审批到期之日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绿色通道审批表》并向辅导员提供各类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

 

(二)学生所在学院接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实,签署是否同意缓交、缓交期限等意见。

 

六、绿色通道审批同意期间,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绿色通道审批同意期间享有的权利

 

1.学生经学校批准同意缓交学费后,学校可同意暂缓注册,取得当年学籍,并在批准期限内享有与足额缴费学生相同的权利;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以交纳学费的权利;

 

3.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可以获得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权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绿色通道审批同意期间应该履行的义务

 

1.申请绿色通道审批的学生,必须向负责审批的辅导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意见。

 

2.申请绿色通道审批的学生,如无其它渠道筹款的,在学校组织实施当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申请绿色通道审批期间,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校举办的有关规章制度学习及有关国家助学贷款、信用知识方面的培训;

 

4.申请绿色通道审批同意期间,学生必须履行自己提交的申请表中的承诺和还款计划;

 

5.绿色通道审批同意期限届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清学费的,须及时再次提出绿色通道审批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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