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关系到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更关乎全校师生满意度的提升,是学校更好更稳发展的重要保障。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学校党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工作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进一步推进我校职能部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贯彻为学生、为教师、为教学服务的宗旨,转变职能部门人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巩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激发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担当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为推动我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核定的本部门职能以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推动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或建立以下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校内外人员到各部门办事或来电、来信问询,被最先询问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接待,耐心接受咨询。对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并认真负责地进行办理和答复;对于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政策宣讲、程序解释等工作;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告知其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如不清楚承办部门或承办人,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请示领导、咨询同事,给服务对象以真诚的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度。校内外人员到各部门办事,在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且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全,要一次性告知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在补齐手续和材料后,尽快给予办理。对需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的事项,主办部门应积极协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缘由,并尽快办结。
(三)否定解释制度。校内外人员到各部门办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要积极主动办理。对确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办理而需要否定的事项,经办人必须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将否定的理由及依据向服务对象进行耐心的解释。
(四)服务承诺制度。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将所提供服务事项的办理质量、办结时限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合理、方便、高效的原则,确定本部门所承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和办结时限、不作空头承诺。要规范职能部门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办公接待、服务用语,在工作中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五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五)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公电话、服务承诺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六)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全面提升组织力,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在岗告示、劳动纪律督察以及上述各项制度。对违反有关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学校或师生利益遭受损害的人员,所在部门要进行追责处理。
三、工作安排
本次加强和改进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必然延续,是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重要内容,重在落实、抓在经常,目的在于引导和带领全体员工强化职能部门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各部门要利用集体学习会,对学校相关文件进行重温学习,对本方案进行研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部署落实。
督促检查(2022年4 月)。学校通过调研督导、登录部门网站检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各部门推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并把作风建设纳入述职评议考核。
系统总结(2022年5月)。各部门总结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模式化、定型化。
四、保障措施
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各职能部门要把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为提高人员能力素质的基础性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完善学习制度、改善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鼓励在实际工作中加强自觉学习和专业技能学习,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和流程,作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服务承诺。充分利用部门网站等,公开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制度、重要事项、联系电话等信息。
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建立学校职能部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组 长:吴华安 党委委员 校长
张 毅 党委书记
副组长:房朝君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沈 民 副校长
李春雷 党委委员 副校长
崔中山 党委委员 校长助理
张 立 校长助理
成员单位: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为配合活动开展,学校设立网上监督信箱dzb@cfec.edu.
cn和监督电话:023-88968652,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个人,并督促其改进提高。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学校内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