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上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市各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解读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结合本市实际,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细化责任,各项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继续开展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2015年共取消63项、下放67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已经市政府令291号发布实施。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通过清权、核权、配权、减权、晒权、用权六个环节,形成了“两单一图一表”(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事项登记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全市10类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共3709项,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及其对应的责任清单已依法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更加全面。2015年3月和9月,市级公开了2014年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预决算公开数据在政府部门的基础上,扩展到党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公开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由去年96个增加到今年167个,公开部门决算的市级部门由去年52个增加到今年96个。除涉密信息外,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科目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和经济科目款级。全市各级政府首次向社会公开区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提高。
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廉租房)、土地供应、出让、成交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建立重庆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公租房信息公开专栏、“重庆搜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情况,以及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计划信息公开,加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政务服务中心”等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以及建设企业基本信息在网站上同步更新。以“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为载体,发布招标公告7975条、中标公示6436条。
四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更加务实。每月定期发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享受待遇人次数,以及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各项保障标准等社会保险和救助信息。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通过多渠道发布各类高校招生录取、咨询申诉、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1900余条。各市属高校全面公开预决算财务信息,已主动公开该类信息3400余条。推进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医院LED屏及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已基本做到常用药物、服务收费信息全公开。
五是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更加有效。建立每日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机制,以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多渠道发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信息。在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全年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436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429条。加大对流通环节大宗消费食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节日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抽检信息公开力度,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13期,公布不合格产品561批次;发布药品质量公告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9期。发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主动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已累计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近5000条。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定期通过《重庆日报》、人民网重庆频道等媒体公布市属国有企业当年主要财务指标及运营情况;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属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经营情况。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力度。
一是建立政策措施解读回应机制。对市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由市级主管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专访等形式,同步进行解读。全年各级各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工商登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积极进行回应,公开解读信息67条。
二是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正面宣传。精心组织市政府常务会宣传报道,宣传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年报道常务会38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革专项和社会关注热点,对涉及城乡统筹、渝台合作、“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中的重庆角色、经济转型下的制造业等重要内容,积极协调《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主流媒体通过专访市政府领导进行解读回应,详细报道我市城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
三是强化热点舆情回应。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热点舆情收集、报告和回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和予以回应。重要舆情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及时呈报市领导并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市长公开信箱、12345热线、群众工作信息系统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和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制定印发《2015年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15〕108号),明确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12项主动公开的重点工作,确定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部落实完成。实施《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各级各部门在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的基础上,把基础信息补录进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将日常动态公开信息的登记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查阅了解政府信息。积极发挥考核的督促作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完成。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绩效考核、作风建设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全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8余万条。全力打造市级政务信息新媒体发布渠道,通过“重庆市政府网”新浪和腾讯微博,开设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重庆市政府公文、重庆市政府人事任免、公告公示、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政务微博栏目,吸引新闻受众,增强宣传效果。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2200余条,吸引粉丝15余万人,微博阅读量2000余万人次。
三是提升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集中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业务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厅每年举办全市性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015年9月、2016年3月两次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就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主要培训内容之一;市级有关部门分别在各自系统内举办不定期信息公开培训班,不完全统计达15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84万条,其中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65万条,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9万条。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2015年,市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万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071条,人事类信息52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62条,统计分析类信息661条,财政类信息347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897条,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类信息3824条,机构类、行政执法类、应急管理类以及互动交流类信息475条。
(二)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共印制发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公开各类文件178件。全年免费赠阅《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84万余份。每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电子版都上传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阅。
(三)新闻发布会公开情况。
2015年,我市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00余场,其中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92场,发布内容重点围绕与政府工作相关的19项重点改革专项,如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等。
(四)档案公开情况。
2015年,我市档案部门继续开展档案鉴定开发工作,累计向社会开放档案68.51万卷,其中,开放建国前档案46.66万卷,新中国成立后档案21.79万卷。市档案馆接待查档者0.64万人次,提供档案0.47万宗(次)、2.46万卷(次),复制档案6.97万页,方便了人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50余个。其中,市级机关设置受理点70余个,区县(自治县)政府设置受理点80余个。2015年,全市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132件。市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用、城市规划、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政府受理的76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以告知书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在已办理答复件中,公开信息的有611件,占总数的80.0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81件,占总数的10.62%;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51件,占总数的6.68%;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有20件,占总数的2.62%。
(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办理的涉及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5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用、规划建设等方面。涉及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57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还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尚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需进一步规范。
2016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权力清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棚户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社会保险和救助、环境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查抽验、社会组织监管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全力推进全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做到行政审批的受理、办理、结果等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大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力度,将全市所有非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限时办理。依托三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通过实体大厅的查阅室、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公开渠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更加便民的信息公开格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及通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同时,重视和加强基层单位工作力量,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总结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予以推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