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合格党员,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学生党员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重工商大委〔2013〕35号)精神,从2014年起,每年5月各基层党组织要集中做好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6年5月25日以前完成。
二、评议对象
全校学生正式党员。
三、评议方法
1.对于学生正式党员的民主评议,所有学生党员向所在班级和学生党支部两个层面汇报自己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模范作用发挥等表现情况,分别由班级和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评议票见附件1)。班级评议工作由党支部牵头,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汇报及测评工作,测评结果报学生党支部;支部评议工作由党支部牵头负责组织。
2.评议结束后,民主评议结果需要填写在党员模范作用发挥评议情况表中(班级和党支部评议情况各一份),并将评议情况表(见附件2)放入学生党员档案中。
3.请各党总支以总支为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民主评议的情况作为学生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班级或党支部评议认同票达不到应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学生党员,由党支部书面通知本人予以警示(警示通知书模版见附件4)。
联系人:夏治禹 电话:88968718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