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社科研究重要标志性项目,是我校科学研究攻关的主要课题类型之一。为扎实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一)培育阶段
2018年10月至12月,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前,各二级教学部门、各重点学科点梳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申报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学习申报要领、初定选题、完成初稿。
(二)培优阶段
2019年1月至3月,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后,结合申报公告与选题指南,学校择优重点培育,整合优化项目和申报团队,选拔报送项目。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积极组织
各二级教学部门、各重点学科点,要广泛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教学科研人员均须主持申报一项,理学和工学学科教学科研人员可根据学科交叉情况全程参与一项项目申报。
各重点学科点(含培育学科点)要根据主要学术研究方向做好人员协调工作与团队支撑工作,尤其要动员学科点青年教学科研人员深度参与到项目申报的各个环节,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讲座,发挥人才培育与项目孵化的基本功能。
(二)重点培育,合力攻关
各二级教学部门、各重点学科点,要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课题申报的梯队组织工作,逐步明确重点扶持的项目和重点培育的项目。
市级重点学科培育点至少明确3项重点扶持的项目;校级重点学科点至少明确2项重点扶持的项目;校级重点学科培育点至少明确1项重点扶持的项目。
(三)全程辅导、提高质量
培育阶段期间,科研处将定期组织面向全校教学科研人员的专题培训辅导,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须全程参加;培优阶段期间,科研处将为遴选的重点培育项目联系专家开展全程申报辅导。
各二级教学部门、各重点学科点,要高度重视培育阶段的帮扶工作,举行不少于3次专家讲座或集体学习会,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专家讲座与集体学习会议的佐证材料(含照片、会议记录、参与情况、总计)报送至科研处。
三、申报工作支持措施
培育阶段支持措施由各二级教学部门、各重点学科点自行拟定,单个项目不重复支持。
经遴选进入培优阶段的项目,本学年度科研考核按核刊标准认定科研分数;报送至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的项目,本学年度科研考核按C2标准认定科研分数;经市内评审报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项目,本学年度科研考核按C1标准认定科研分数。以上分数认定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且只针对项目负责人认定,分数认定以科研处每个阶段通知的项目清单为准。
四、申报工作组人员
负责人:房朝君
联系人:袁毅,联系电话:023-88968689;电子邮箱:kyc211@163.com。
附件:
1.申报人员汇总统计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版)
科研处
2018年10月22日